《没买车位,业主开车进小区遭拒》一文见报后,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反响,有的读者问,那我市目前别的 “人车分流”小区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记者调查了我市部分小区后发现,一些曾宣称 “人车分流”的小区在业主陆续入住后,已渐渐 “人车合流”。由于标准不完善和人们对其认识不够充分,“人车分流”成为住宅管理的新矛盾,如何破解 “人车分流”难题,应该引起更多关注。
“人车分流”变成“人车合流”
“人车分流”是近年来小区规划设计的新方向,早在两三年前我市就有不少小区在设计中引入 “人车分流”概念,但随着物业交付和业主陆续入住, “人车分流”也渐渐成了人车合流。在城东一高档小区,记者发现小区的道路被分为水泥路 (供汽车行驶)和石板路 (供行人行走),但是,由于一部分进入小区的车主不能使用地下停车位,只能将汽车停在水泥路和石板路之间,影响了小区美观。车占人道的现象有,人占车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位于镇海区的某小区设计了三扇大门,其中两扇是专供汽车进出的,中间一扇则供行人行走,但不少住在 “汽车门”附近的业主为贪图方便,选择从该门行走出入。海曙某小区由于设计了“人车分流”的交通模式,而小区内车位无法满足业主需要,不少业主只能把私家车停在小区门口的马路旁。
标准不完善使人车难分流
明明是维持环境、维护安全的 “人车分流”小区交通模式,为何会陷入 “合流”尴尬?在调查中记者发现, “人车分流”标准的不完善使小区的交通很难做到真正分流。目前我市宣称 “人车分流”小区的内部,绝大多数都包含人行道和车行道两部分。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城镇公共道路外,小区内无论是人行道还是车行道,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人行道上开汽车对业主权益的侵害姑且不说,而如果车行道内允许行人行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