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一季度 添了80多“娃娃业主”
7月19日,记者赴洪山区政务中心,了解“娃娃业主”的情况。该区房产登记人员表示,他们也不清楚洪山区一年给多少“娃娃业主”颁发了房产证,因为房产证上没有填写业主的年龄,无法统计。
洪山区房产管理局局长熊运友介绍,通过每天现场办理的情况和资料看,今年“娃娃业主”的人数与去年相比,有上升趋势。这些“娃娃业主”中,最小的只有3岁,但大多是中学生。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威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行使民事权利,不能签订购房合同,不能到房地部门办理两证,上述权利须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故未成年人的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纷纷到公证处办理法定监护人公证。
今年第一季度,仅洪山区公证处就办理法定监护人公证80余件,多的时候一天就要办5件。一位业内人士称,全市有10余个公证处,保守估计,今年我市将增加近万“娃娃业主”。
节省税费 避免麻烦
武汉市第二公证处公证员龙锐认为,父母为未成年子女买房,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趁自己有经济能力时,为子女留下一笔财产,以减轻将来子女的负担;二是节省将来房屋的过户费;三是有些私营老板为了防范生意风险,把房子送给小孩,为孩子和自己留条后路;四是许多再婚家庭为了避免由前妻(前夫)扶养的子女日后来争房产,索性将现有房屋过户到再婚所生的孩子名下,避免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等。
龙锐称,近几年,国家不断调整房屋过户的税费,且有上涨之势。不少父母认为,如果现在买房时产权证上写自己的名字,将来去世后再过户到子女的名下,就需一大笔费用,不如现在买房写子女的名字,可以为子女节约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