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记者,国土局前后说法不一致
飞耀房产公司所言属实吗?如果其所言属实,国土部门是怎么将地批出的呢?记者来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进行核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飞耀房产公司原本接受挂牌出让的有好几块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后来由于一些原因,主要是由于老百姓不愿意拆迁,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未能实现,(政府未及时将净地交给开发商),所以开发商只拿了其中的两块地,共计9万多平方米……记者在查阅档案时,未发现挂牌出让等相关手续资料。
飞耀房产公司开发的是别墅,面积已超过30万平方米,国土分局认为只有9万多平米,而且地号也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分局给记者的说法前后却不一致。开始分局的说法是,2004年4月12日飞耀房产公司受让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南侧及火车站周边地块,宗地总面积为379731.7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目前,市国土局已为其办理供地手续为2号地,面积73013.9平方米,证号为淮国用(2006)出C0157号;另一宗地为4号地,面积为25328.4平方米,原用途为商业用地,2005年9月,经淮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变更为住宅用地,用于该宗地上农民拆迁安置,宗地证号为淮国用(2006)出0076号。两块地共计9万多平方米。
随后给本报的答复却是另一种说法,淮安飞耀公司开发“大湖城邦”,共5宗地,用地总面积37万多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三宗地的土地用途为住宅,另外两宗地用途为商业、综合。目前,国土部门已经为飞耀房产办理了四宗地,还有一宗地已经办理供地手续,正在办理土地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大湖城邦”用地总面积为252279.3平方米。剩余土地已经退还开发区。
规划部门解释与规划图互为矛盾
开发商与国土部门说法不一,到底谁是谁非?4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在淮安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展开进一步调查。记者向该局分管工作的朱副局长和孙副局长说明采访意图。随后,他们提供了飞耀房产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淮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
记者注意到,材料显示,“大湖城邦”用地面积共计379915.5平方米(约合569.87亩),用地项目名称:1、2、3号地块为居住用地,4、5号地块为商业用地,总投资2亿多元。
“大湖城邦”向外宣称开发建造独立别墅等各类别墅,规划部门有没有许可开发商别墅用地?两位局长告诉记者,有关独立别墅的审批事项,规划部门绝对不可能审批给开发商的,再说,规划审批中也没有“别墅”字眼,只有“住宅”,比如:多层住宅、连排住宅、双拼住宅等。“目前,规划部门批给‘大湖城邦’的共有几块地?”记者问道。朱彦柏副局长说,现在只许可“大湖城邦”1、2、3号地,4号地已被政府用作拆迁安置房了,不属于“大湖城邦”的用地,现5号地也不批给开发商了。
随后,记者在孙副局长拿来的2006年5月30日审批通过的“大湖城邦”总平面方案图看到,“大湖城邦”的1、2、3号总用地面积为24225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3744.25平方米,其中,17户独立住宅,面积为4595.5平方米,178户双联住宅,面积为36333.43平方米,48户情景洋房,面积为7354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总平面方案图显示有独立住宅。这与“规划部门绝对不可能审批给开发商的”的说法是矛盾的。
离开前,该局将统计许可“大湖城邦”楼数交给了记者,共计113幢,其中双拼二、三层各30幢,双拼四层7幢,环湖住宅(独立住宅)17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