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展览日期:
1、布展:2007年11月11日至13日
2、展出:2007年11月14日至17日
3、撤展:2007年11月17日
4、研讨会:2007年11月15日至16日
相关活动:开幕式◇高级技术研讨会◇买家经贸洽谈会◇技术流会◇产品发布与推介◇青年设计师大赛
展品大类:
1、窗系列:钢窗、铝门窗、木窗、塑钢窗及各类型材等
2、门系列:商业门、工业门、车库门、家居门等
3、幕墙系列:玻璃幕墙、铝幕墙、石制幕墙等
4、门窗幕墙系统:门窗五金、幕墙五金、电动开窗器等
5、天窗及顶棚系列
6、各类生产、加工、安装机器:铝合金、木、塑钢及玻璃等
7、钢铁结构及辅件
8、各类遮阳产品和通风设备:页片或窗帘等
9、各类结构胶、密封产品、清洁用品
10、相关工业协会及服务机构
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
国内(RMB¥),720/平方米,7200/9平方米
国际(US$),210/平方米,260/平方米
备注:凡通道周围对面开口展位均加收报价的20%
1.室内光地费用包括(装修效果图):
a.场地租金、空调费、原建筑物照明、保安费、公共场地清洁及现场管理与服务。
b.租用室内光地不得少于36M2,展场不提供任何展具及设施,由展商自行设计搭建展台,展馆收取的特装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c.在展会会刊上列出参展企业地址及公司简介
d.室内光地费用不包括搭建展台费用(只是租用室内光地费用)。
2.标准展台费用包括:
a.场地租金、空调费、原建筑物照明、保安费、公共场地清洁及现场管理与服务。
b.三面展板、地毯、两张问讯桌、四把折椅、三盏射灯、一个纸篓、一个220V5A电源插座及公司楣板[中英文公司名称](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c.在展会会刊上列出参展企业地址及公司简介
d.如果选择多面开口的标准展台需要加收展台费用的10%,标摊变形需加收设计及搭建费
广告价目表:(版面有限,请速联络!)
1.会刊广告:
封面单页,¥10000,封面双页,¥18000
封底,¥12000,封二,¥9000
封三,¥9000,彩色内页,¥6000
2.限于商标、品牌的广告
参观券:总量10万张,0.5RMB/张(起订量1万张)全包20%优惠
资料袋:总量2万个,6RMB/个(起订量1000个)全包20%优惠
请 柬:总量1000张,总价5000RMB(仅限一家)
观众电子门卡:总量3万张,总价30000RMB(仅限一家)
3.需要在其他媒体及展场做广告的厂商,请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有关详情请参阅《展商服务手册》
参展报名手续及付款方式
(1)与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联系确定参展意向。
(2)详细填写“参展申请/协议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同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
(3)初步确定展台,按主办单位所提供“付款通知书”的要求,支付全部展位费的50%作为定金,并提供汇款凭证。
(4)主办单位在收到展位费定金后与参展单位签署参展协议,展台位置基本确定。
(5)办单位将邮寄或电邮《参展指南》至参展单位。
(6)参展单位的展位费余款须于2007年8月25日前一次付清。2007年8月15日后报名参展的公司须于接到“付款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并提供付款凭证,主办单位收到展位费后与参展单位签署参展协议。
(7)主办单位收到全部参展费用后,将“参展确认函”邮寄或传真至参展单位,参展单位凭“参展确认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进馆布展。
(8)如参展单位无特殊文字说明,主办单位将在展商报到期间(2007年11月11至13日期间)提供展位费发票,并请报到负责人签字确认。
说明:
1.签妥协议后,如未按要求支付定金及余款,主办单位将不保证所预定之展台位置;如在开展前两个月退出展会,定金不退回。
2.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主办单位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并最终调整展台位置的权利。
3.禁止展商将自己的展台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公司。
参展联系方式:
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静 何宇 戴晨达
电 话:010-84600804/84600320/84600331
传 真:010-84600325/84600346
电子邮件:sunjing@ciec.com.cn
heyu@ciec.com.cn
daichenda@ciec.com.cn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联 系 人:孟凡军 黄圻
电 话:010-68393416/68311237
传 真:010-68393416/68394487
电子邮件:almencn@public3.bta.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