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7日,一年前的今天,中国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听到了让他们几个月内都不想谈起的名字——“国六条”。一年后,不愿谈、不想谈这个名字的角色却发生了变化。当几大部委都对“国六条”讳莫如深时,一个疑问很自然的产生了——国家一年来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都发生了什么?
“国六条”内容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九部委意见”内容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
(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
(二)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
(四)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
(五)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
(六)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七)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八)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九)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