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太原国土部门获悉,太原将加大土地调控力度,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优先保障并着重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近期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价位、大户型、低密度住房用地供应。
此外,太原市将加大土地征收和收购储备力度,严格土地转让管理。严禁转让各类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制止各类“炒买炒卖”土地行为,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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